XX县XX厂与XX公司就陷入了这样的纠纷之中。
2017年5月,XX县XX厂与XX公司签订模板采购合同,约定XX厂向XX公司的阳光城XX项目供应廊坊镜面板等。合同签订后,XX厂自2017年起陆续依约供货,同时在2017年7月至12月期间,还多次向XX公司的西工大附小阳光城分校项目等工地供应模板等,但双方就该项目未签订书面合同。XX公司也分多次向XX厂支付了部分价款。然而,双方就剩余货款的数额产生了争议。
XX厂认为截至2018年,共向XX公司提供建筑模板价值XXX.36元,XX公司已支付部分货款后,剩余货款XXX.36元未付。而XX公司则辩称,XX厂统计的货款将与本案无关的客户名称为“西工大”、“咸阳”,甚至没有客户名称的收款收据存根联作为统计依据,且双方未就涉案货款进行对账结算,已付清涉案项目部涉及的货款。
在这起复杂的买卖合同纠纷中,XX县XX厂委托了江苏允文律师事务所的赵月亮律师代理此案。2020年开始执业的赵月亮,虽然执业年限不长,但在短短几年内经办案例已达百余件,尤其在合同纠纷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种丰富的经验使他对合同纠纷中的证据细节高度敏感。
赵月亮律师接案后,迅速展开了调查取证工作。他仔细查阅了模板采购合同,对合同中的条款进行了深入分析,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他收集了送货单,这些送货单详细记录了XX厂向XX公司供货的时间、数量和规格等信息。此外,他还获取了微信聊天记录,其中2020年X月X日,XX厂工作人员向XX公司财务人员林X发送的对账单显示,2017年X月X日至2018年X月XX日期间,XX厂向XX公司供应模板价款累计XXX.36元,XX公司已付款金额合计XXX元,欠款金额XXX.36元,林X看后表示“数据没问题”。
在庭审过程中,赵月亮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清晰的逻辑,精准地梳理了多笔交易的账目。他指出,虽然部分交易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送货单和微信聊天记录足以证明XX厂的供货事实和货款数额。最终,法院采纳了赵月亮律师的观点,认定XX厂主张被告欠其货款XXX.36元证据充分,依法予以确认。同时,法院结合涉案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酌情确定逾期付款损失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
这起案件的胜诉,充分体现了赵月亮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他通过精准梳理多笔交易的账目,为当事人成功追回了货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赵月亮律师将继续以专业的态度和高效的服务,为更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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