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烟台某商贸有限公司与烟台某木业有限公司、柳XX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龙口市人民法院立案后移送至另一法院审理。原告商贸公司称,向木业公司陆续供货,截至2023年xx月xx日,木业公司欠付货款103900元,双方签署对账确认单。木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周XX与柳XX系夫妻关系,柳XX付款11900元,剩余92000元未付。因柳XX在对账单保证人一栏签字,原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被告则辩称欠款金额不符,柳XX未提供担保且已超保证期间。宋晓律师介入后,首先详细查阅了双方签署的对账确认单。
宋晓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有9年时间,累计承办案件逾400+件,其中经济纠纷、合同纠纷案件300+余件,专精于经济纠纷领域。他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劳德律所专职律师,曾担任山东省中小企业领域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工作优秀调解员、芝罘区法律援助中心民事团队成员及刑事辩护团成员。这些丰富的经历使他在审查本案时,有着独特的视角。在处理该案件时,他凭借多年处理经济纠纷的经验,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还根据自己在调解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分析双方的争议焦点,为后续的庭审做了充分准备。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烟台某木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xx日内偿付原告烟台某商贸有限公司货款92000元及相应利息,被告柳XX对被告烟台某木业有限公司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在开庭前,宋晓律师针对被告提出的欠款金额不符等观点,补充提交了一系列与供货相关的证据,进一步证明了原告的主张。
宋晓律师处理此类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一贯采用先仔细审查核心书证,如本案中的对账确认单,再梳理资金流向和交易细节的方法。他会对每一份证据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其中的关键信息。宋晓律师的执业领域集中于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其典型客户类型多为各类企业。他始终秉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利益的执业理念,通过严谨的事实审查和专业的法律分析,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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