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重婚、诈骗案作出判决。被告人于某不仅隐瞒已婚事实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子,还通过伪造身份、学历、财产证明等方式,骗取多名被害人信任,获取巨额资金。公诉机关指控其诈骗金额高达126万余元,建议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至十万元,合并执行十二年至十四年。
面对这样严峻的局面,山东君辰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庞世伟律师接受委托,成为被告人于某的辩护人。庞世伟律师自2016年执业以来,已承办百余件刑事、民商事案件,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他深知此案的复杂性和挑战性,没有选择无罪辩护,而是将工作重心放在诈骗金额的精准核减以及自首情节的争取上。
庞世伟律师首先对银行流水、微信转账记录、借条等证据进行逐笔核对和质证。他发现,公诉机关指控的诈骗金额中,部分款项系正常借款或公司经营支出,不应认定为诈骗。于某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全部款项的目的,以公司经营、日常开销为由的借款属于民事纠纷,不应计入诈骗数额。只有于某以攻读博士、朋友车祸为由骗取的部分可以认定为诈骗,其余部分应予扣除。
在重婚罪方面,庞世伟律师提出于某在被抓获前曾主动与烟台警方电话联系,表示送货完毕后回烟台自首,属于主动投案途中被抓获,应当认定为自首。且于某认罪认罚,应从轻处罚。
庭审过程中,庞世伟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思维,将自己的辩护意见清晰地呈现给法庭。他精准地指出每一笔款项的性质,区分民事借贷与刑事诈骗,促使法院对每一笔款项进行严格审查。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庞世伟律师的辩护意见。在重婚罪中,由于于某无法提供与警方联系的有效证据,自首情节未予认定,但鉴于其认罪态度,仍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在诈骗罪中,法院将公诉机关指控的126万余元诈骗金额核减至76万余元,核减金额超过50万元。同时,在公诉机关建议的十二至十四年幅度内,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刑期接近公诉机关建议的最低年限。
这一结果在被告人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情况下,已属较为有利的量刑。庞世伟律师通过精准核减诈骗金额、区分民事借贷与刑事诈骗、争取量刑建议下限以及全面维护当事人程序性权利,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结果。在法庭宣判的那一刻,庞世伟律师的专业和努力得到了最好的体现。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