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桥梁施工中遭遇意外,养护公司操作人员驾驶桥梁检测车作业时,未与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导致劳务公司员工触电重伤。劳务公司垫付巨额医疗费后,依据合同向养护公司及保险公司追偿却遭拒。这起事故引发了一系列法律争议,究竟劳务公司能否成功追回费用,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达州发生的这起作业触电受伤追偿案中,劳务公司面临着巨大的困境。事故发生后,劳务公司不仅承担了员工的工伤保险责任,还全额垫付了457342.65元的医疗费。然而,养护公司与保险公司均拒绝赔付,使得劳务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2019年开始执业的许青山律师,作为四川宕渠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深耕于民商事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拥有深厚的实务积淀。他秉持“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师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而是通过参与司法活动的整体过程去实现并体现正义”的执业理念,接受了劳务公司的委托。
许青山律师面对这起案件的多个争议焦点,展开了细致的工作。首先,对于劳务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是否有权向侵权方追偿医疗费这一问题,许青山律师依托租赁合同中明确的安全责任条款,固定了作业人员操作失误与员工触电受伤之间的因果关系证据。他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厘清了工伤保险责任与第三方侵权责任的并行关系,有力地否定了被告“工伤保险覆盖即免除侵权责任”的抗辩。
其次,在判断养护公司操作人员是否存在操作失误并应承担赔偿责任方面,许青山律师通过收集现场证据、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证实了养护公司操作人员未尽安全注意义务,检测车未与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的事实,为劳务公司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
最后,关于受伤员工是否属于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保险公司应否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付的问题,许青山律师进行了深入的法律分析。他成功地将作业平台上的受伤员工认定为保险“第三者”,突破了保险公司“车上人员免赔”的抗辩,实现了保险直接赔付,最大化保障了委托人债权的实现。
在许青山律师的努力下,法院最终认定养护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内赔付,劳务公司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追偿。劳务公司全额追回了垫付的医疗费,合法权益得到了全面维护。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许青山律师在民商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他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执业态度,为当事人解决了法律实务中的痛点与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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