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XX公司就陷入了这样的困境,而戴芬芳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帮助原告追回近740万元债权。
2013年,被告XXXX公司与案外人XX银行杭州XX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被告XX钢管有限公司等八名被告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XX钢管有限公司还以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此后,XXXX公司与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并获得借款。2014年,借款展期,但展期期满后,XXXX公司未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其他被告也未履行担保责任。银行曾提起诉讼后撤诉,还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并申请强制执行,但因担保物三次拍卖均流拍,执行程序终结。2016年,银行将债权转让给原告XX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XX公司。
2017年,原告以被告未还本付息及承担担保责任为由诉至法院。戴芬芳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面对九名被告全部拒不到庭的艰难局面时,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优势。戴芬芳律师自2013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其中成功办理民事纠纷及股东纠纷领域相关案件200余件,在处理复杂商事争议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这种丰富的执业经历使她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的各类证据细节高度敏感。
戴芬芳律师接案后,仔细审查了原告提供的最高额融资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流动资金贷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展期协议、相关裁定书、分户债权转让协议、报纸公告等证据。她凭借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证据的敏锐洞察力,发现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借款、担保、展期及债权转让证据链。在庭审中,戴芬芳律师精准论证了最高额保证的连带责任,并巧妙地衔接了前序诉讼与执行程序。她指出,本案所涉合同均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成立并生效,当事人均应按约履行各自义务。被告XXXX公司取得融资款后未按约返还借款本金,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返还本息、支付逾期利息的法律责任。而被告XX钢管有限公司等八名被告自愿对XXXX公司的债务在最高限额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故应按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现银行已将涉案全部债权转让给原告,且该转让已通知各被告,原告有权向各被告主张相应权利。
最终,法院采纳了戴芬芳律师的观点,支持了原告的全部本息诉请。判决被告XXXX公司返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被告XX钢管有限公司等八名被告在最高债权额范围内对XXXX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戴芬芳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成功帮助原告全额追回近740万元债权,有力维护了金融债权安全。
戴芬芳律师以“忠君之事,互利共赢”为执业信条,在本案中充分展现了她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务实高效的服务风格。她的成功不仅为客户挽回了经济损失,也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一个优秀的范例。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