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某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未约定绩效工资,但公司每月都会发放绩效工资,这一情况持续了八年。员工早已将这部分绩效工资视为工资的固定组成部分,然而春节后公司突然通知因效益不好取消绩效工资,员工工资卡收入大幅减少。员工诉求是恢复绩效工资的发放,争议焦点在于合同未约定绩效工资的情况下,长期发放是否构成事实履行。彭佩荣律师介入后,首先查阅了员工八年的银行工资流水,以确定绩效工资发放的具体情况。
彭佩荣律师自200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二十余年,累计承办案件逾6000件,尤其在民商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源于1996年毕业于上海大学法学系,为其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本案中,丰富的办案经验使他在审查案件时,能够敏锐地抓住关键。他深知除了银行流水,还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支持员工的诉求。于是,他进一步比对了员工过往的工资条,查看绩效工资在工资条中的体现情况,以及收集公司取消绩效工资的相关通知文件。
最终,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员工的诉求,裁定公司恢复绩效工资的发放。在仲裁开庭前,彭佩荣律师补充提交了公司取消绩效工资的会议录音作为新证据,进一步证明公司取消绩效工资未经过合法程序。该录音清晰记录了公司未与员工进行充分协商便决定取消绩效工资的情况。
彭佩荣律师处理此类劳动纠纷案件时,一贯采用先固定核心书证,再收集其他相关证据的方法。他会先从银行流水、工资条等书证入手,确定绩效工资发放的事实,再收集公司取消绩效的通知、会议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彭佩荣律师的执业领域集中于民商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和企业法律事务,他长期担任多家知名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处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纠纷时,能够准确把握双方的利益平衡点,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