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长期为被告供应建材、水电及消防材料,双方合作多年。合作期间原告依约供货,但被告长期拖欠大额货款,经多次催告仍不履行付款义务。双方对账结算后,被告出具书面欠款凭证,明确了欠款金额、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等。然而还款期限届满,被告仅支付少量款项,剩余货款仍拖欠,导致原告资金周转困难。诉讼中,被告以未完成最终对账、债务主体不适格等理由抗辩,部分被告还拒不出庭。
接手本案的,是2018年开始执业的律师吴震。该律师拿到案件后,开始逐份审查证据材料。他先是将购销合同、送货凭证、对账结算单等证据依次摊开,逐页翻动,仔细比对其中的供货数量、金额、日期等信息。接着,他用荧光笔标记出其中与欠款事实相关的关键内容,制作了一份《证据对比表》,清晰呈现出被告的欠款情况。对于微信沟通记录,他还专门致电通信运营商,核实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审查过程中,律师发现被告所谓的“未完成最终对账”与实际的对账结算单存在明显矛盾,结算单上明确记载了欠款金额及相关事项。对于被告提出的债务主体不适格等抗辩理由,律师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结合合同条款和实际交易情况,进行了有力反驳。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与被告之间买卖合同关系依法成立并有效,被告拖欠货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的抗辩理由均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采纳了吴震律师的全部核心代理意见,支持了原告的各项诉讼请求。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全面、细致地审查证据,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至关重要。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善于从证据中挖掘关键信息,以应对被告的各种抗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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