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房产交易潜藏着诸多风险。本案中的当事人,购买了一套按揭房屋,却因房屋贷款未解押,未能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多年后,原出卖人因对外欠债涉诉,其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已购买的这套房屋被列为执行标的。这意味着当事人不仅可能失去辛苦购置的房产,还可能面临购房款打水漂的局面,陷入了房财两空的困境。在这危急时刻,当事人找到了河南安阳马朝丽律师,希望能借助专业法律力量来捍卫自己的房产权益。
马朝丽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自2015年起在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执业。她已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尤其在刑事辩护和工伤案件领域经验丰富,同时在房产纠纷等领域也有着出色的表现。她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起案件都全力以赴。
接受委托后,马朝丽律师第一时间投入到案件中。她深知证据是打赢官司的关键,于是迅速梳理案件证据,收集了完备的房屋买卖合同、购房款支付凭证、房屋实际占有使用记录等关键材料。凭借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她立即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在庭审中,马朝丽律师结合法律规定,充分举证证明当事人已合法签订购房合同、足额支付购房款、实际占有房屋,且未办理过户并非当事人自身原因导致,完全符合排除强制执行的法定条件。她逻辑清晰、论证有力,每一个观点都精准地切中要害。最终,法院依法采纳了她的全部意见,判决终止对涉案房屋的强制执行,成功保住了当事人的房产。这一结果,展现了马朝丽律师在证据收集和法律运用方面的专业能力。
然而,案件并未就此终结。由于原出卖人欠债过多、失联出逃,当事人依旧无法办理过户,房产始终存在再次被执行的风险。为了彻底根除隐患,马朝丽律师再次代理当事人提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诉求判令出卖人履行过户义务、支付违约金。她凭借对房产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入理解和精准把握,在诉讼中据理力争。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全部诉求,判令出卖人一个月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违约责任。
判决生效后,出卖人仍失联拒不履行。马朝丽律师没有丝毫懈怠,随即代理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她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最终法院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顺利为当事人办理完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彻底解决了所有房产纠纷。
马朝丽律师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展现出了严谨细致、专业高效的执业风格。她分阶段精准施策,先通过执行异议之诉阻断执行保住房屋,再通过合同诉讼确认过户权益,最后依托强制执行完成产权登记,实现了“保房产+办产权证+获违约金”的三重胜诉结果,为当事人彻底化解了房产风险,成功捍卫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行业中,像马朝丽律师这样经验丰富、专业负责的律师,无疑是当事人在面对法律纠纷时的有力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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