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丹阳市,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汤X明知是犯罪所得,仍提供本人银行卡协助转移资金40.8万余元,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情节严重。这一指控让汤X面临着严峻的法律后果。
在这关键时刻,汤X委托了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的张琪律师担任辩护人。张琪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在江苏省镇江市服务多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领域。他拥有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学位,是双证律师、合伙人律师,秉持着“勤奋是立身之根,务实是成事之道”的执业理念。
张琪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全面审查案件证据材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力求从证据中找到对被告人有利的因素。同时,他多次会见被告人汤X,核实案情,深入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在庭审中,张琪律师围绕被告人系从犯、初犯、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等多项从宽量刑情节,提出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他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将这些情节进行了有力的阐述,为当事人争取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采纳了张琪律师的辩护意见及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法院认为被告人汤X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情节严重,但其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情节,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判决被告人汤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张琪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他通过全面审查证据、会见被告人、在庭审中有力辩护等技术手段,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缓刑的判决结果。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表现,不仅体现了他的执业能力,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借鉴。在江苏省镇江市的法律实务中,张琪律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解决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如何争取缓刑这一难点问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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