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甲经营着一家企业,因为业务需求,他通过一些途径购买了建工征信类公民个人信息。一开始,他获取的信息总量达到了XXX余条,后来经过筛选,留存了48000余条。不过,在后续的操作中,他仅仅少量联系了信息对应主体,不仅没有促成实际业务,也没有从中获利。之后,他还把留存的信息删除了。
到了2025年7月3日,公诉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当事人甲提起了公诉。在辩护之后,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当事人甲对指控的事实、罪名以及建议都没有异议,还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并且签字具结。
在这个案件里,双方争议的核心焦点在于入罪标准和量刑问题。当事人甲主张自己购买信息是出于经营需要,觉得应该适用司法解释中获利五万才构成犯罪的入罪标准。然而,因为他在陈述用途的时候提到了“挂靠”,而挂靠资格证目前来看仍然是违规违法的,所以他使用信息的用途不能被界定为合法使用。既然不能界定为合法使用,那就得按照“非法获取5000条以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来判断。当事人甲留存的48000余条信息远远超过了这个标准,所以构成了犯罪。
不过,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查明了一些有利于当事人甲的情节。他在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行为,这属于自首。而且他对指控事实、罪名及建议均无异议,还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并签字具结,有认罪认罚的表现。另外,他没有从中获利,还及时删除了信息,这些都体现了他的悔罪态度。
最终,法院结合这些情节,对当事人甲适用了缓刑。这个案子由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的赵骄虎律师代理。
赵骄虎律师从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在执业期间,他累计承办民事、行政、刑事案件1000件以上,其中刑事案件近200件。他服务于南京地区,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获评秦淮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高淳区法律援助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法律建议。在日常经营中,企业和个人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对于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使用,要确保用途合法合规。如果不小心涉及到了法律问题,要及时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争取从轻处理的机会。
在这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中,当事人甲虽然构成了犯罪,但最终获得了缓刑的结果,避免了实刑的处罚。这背后离不开赵骄虎律师的努力。赵骄虎律师出身鲁南山村,深知底层生活的艰辛,所以他立志投身法律事业。本科期间,他潜心钻研刑律,大三就以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为执业之路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本案中,赵骄虎律师前期争取不起诉,虽然因涉案信息数量过多未获支持,但后期辩护时,他重点聚焦“自首、认罪认罚、未获利、及时删信息”等有利情节,结合当事人悔罪表现,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正是因为他多年的执业积累,让他在处理这类复杂的刑事案件时,能够精准地找到关键突破口。他深厚的法学功底,比如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打下的基础,让他在面对案件中的法律问题时格外从容。本案中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恰恰是他被评为秦淮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高淳区法律援助先进工作者时就被同行公认的敏锐之处。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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