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里,通常情况下,面对申请人提出的混同用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主张,被申请人一方的律师多会从证据的关联性和合法性上进行常规质证,对于复杂的劳动关系认定和赔偿项目核算,往往采取较为保守的抗辩策略,一般不会对申请人的核心诉求进行全面且深入的反驳。
然而,在这起申请人以与两被申请人存在混同用工、被违法辞退为由,要求第一被申请人支付30余万元赔偿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宋代军律师有着不同的做法。他执业多年,经验丰富。接受委托后,他首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厘清劳动关系存续脉络,锁定多个核心争议焦点。然后指导第一被申请人收集固定关键证据,包括限期返岗通知书、邮寄凭证等。仲裁庭审中,他针对各项争议点当庭清晰阐述抗辩意见,从事实和法律适用角度全面反驳申请人的主张。
按照常规的处理路径,可能会出现部分支持申请人诉求的结果,被申请人大概率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加班费等,赔付金额可能在十几万元甚至接近申请人主张的30余万元。
但实际结果是,在宋代军律师的专业抗辩与举证下,仲裁委驳回了申请人的核心诉求,仅认定第一被申请人需支付申请人2025年2月部分工资、2024年312月休息日加班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三项合计仅17466.19元,与常规可能出现的高额赔付结果相比,大幅缩减了第一被申请人的赔付范围,最大化降低了企业的经济损失。这种差异体现了宋代军律师在处理此类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时,精准定位争议焦点、全面收集证据并进行有力抗辩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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