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被告人受雇在工业园区担任工地监工,因家庭经济困难且法律意识淡薄,利用工作便利,多次秘密窃取工地电缆线变卖获利。其中部分盗窃行为既遂,涉案金额近万元,最后一次盗窃时被当场发现,属于犯罪未遂。公诉机关以盗窃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且无前科劣迹。
2016年执业的魏建明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接手案件后,魏建明律师立即开展系统辩护。他首先对价格认定结论、盗窃次数、变卖记录、微信流水、现场监控等证据进行逐项审查。在审查价格认定结论时,他发现部分电缆价格评估过高,通过查阅市场同类电缆价格、咨询行业专家进行验证,这使得后续在量刑计算时排除了不合理的数额。
在区分既遂与未遂数额时,魏建明凭借比对过上千份证据材料的经验,仔细梳理每一次盗窃的细节。他发现最后一次盗窃虽已着手,但因被园区工作人员当场发现而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依据刑法规定,他提出“比照既遂从轻、减轻处罚”的专业意见,直接降低了量刑计算基数。
同时,魏建明律师第一时间协助被告人与被害人沟通赔偿方案。他逐页审查赔偿协议条款,发现部分表述模糊可能引发后续纠纷,经过与双方多次沟通修改进行验证,最终促成被告人全额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获得被害人书面谅解。
作为担任仲裁委建工专业委员的魏建明律师,还注重对被告人坦白情节的固定。他全程保障被告人如实供述,稳定供述内容,确保坦白情节依法认定。在庭审中,他向法庭阐述被告人系临时起意、无预谋等情况,弱化其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性。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魏建明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构成盗窃罪,同时确认多项从轻处罚情节,判决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数千元,完全采纳公诉机关调整后量刑建议,实现轻刑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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