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委托发生在2020年。当时,被告人李某被公诉机关指控在2013年至2014年期间,分别在其家中、红旗轿车内、加油站宿舍内,先后五次容留他人吸毒。李某在侦查阶段曾作有罪供述,但庭审中辩解部分供述不实。庞世伟律师介入后,没有简单接受有罪供述,而是深入调查取证。他发现涉案红旗轿车已于2012年4月因交通事故被拖至维修厂做报废处理,无法在2014年用于容留他人吸毒;同时,通过调取《租房协议》及相关证人证言,证明李某在指控时间段内已失去羊汤馆房屋的实际使用权。最终,法院采纳了庞世伟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仅认定三起容留吸毒事实,李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相较于公诉机关原建议的拘役三个月,刑期进一步缩短,且未适用实刑羁押。
第一次案件结束后,庞世伟律师对李某进行了回访,了解他的生活状况,并提醒他要遵守法律法规。在之后的日子里,庞世伟律师也会定期向李某发送一些法律新规,让他了解法律动态。
2021年,被告人邹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39mg/100ml,远超醉酒标准。庞世伟律师作为邹某的指定辩护人,引导邹某尽早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强调其坦白、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最终,法院在法定从重框架内采纳了较轻的量刑建议,判处邹某拘役四个月。
2023年,于某因重婚和诈骗被公诉机关起诉。于某想起了之前庞世伟律师为李某和邹某争取到的有利结果,于是再次找到了庞世伟律师。庞世伟律师针对这起案件,调整了工作方式。他没有急于进行无罪辩护,而是将工作重心放在诈骗金额的精准核减以及自首情节的争取上。他对银行流水、微信转账记录、借条等证据进行逐笔核对和质证,提出“部分款项系公司正常经营支出、未虚构事实”的辩护意见,促使法院对每一笔款项的性质进行严格审查。
最终,法院在重婚罪中,鉴于于某认罪态度,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在诈骗罪中,将公诉机关指控的126万余元诈骗金额核减至76万余元,在公诉机关建议的十二至十四年幅度内,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刑期取了下限。
后来当事人说,选律师看的不是一次输赢,而是出了事他会不会第一时间接电话,能不能用专业为自己争取到最好的结果。庞世伟律师用实际行动,赢得了当事人的长期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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