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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的从轻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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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2 · 118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徐存江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45人 执业6年
律所: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34202010283048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113209802
代表案例:8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徐存江律师,毕业于四川警察学院,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有看守所工作经验,担任多家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刑事辩护,合同事务,交通事故等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竭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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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被告人范XX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诉,涉案资金流水达225万余元,非法获利1768元。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的徐存江律师为其辩护,提出自首、认罪认罚、初犯等意见。法院采纳相关意见,对范XX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的从轻辩护

范XX接到四川省盐源县人民检察院的立案通知时,整个人都懵了。他没想到自己为了一点利益,将多张银行卡及手机提供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犯罪资金转账,会惹上这么大的麻烦。此时,他找到了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的徐存江律师为自己辩护。徐存江律师执业于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是该所副主任,也是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

在接手案件后,徐存江律师仔细研究了公诉机关的指控。公诉机关指出,2021年10月底至11月初,范XX为获取非法利益,向他人提供多张银行卡及手机,用于电信网络犯罪资金转账,涉及多起诈骗案件,资金流水达225万余元,非法获利1768元。此前,徐存江律师处理过一起相似的资金流水案,凭借丰富的经验,他迅速找到了案件的关键辩点。

徐存江律师提出,被告人范XX具有自首情节,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这个过程中,徐存江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对自首的法律条文进行了精准分析,结合范XX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有力的论证。同时,他还强调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且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建议从轻处罚

在庭审过程中,徐存江律师严谨务实的执业风格展现得淋漓尽致。他从案件细节中发掘关键辩点,注重证据审查与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对于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他进行了细致的拆解,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被告人有利的细节。他曾担任多家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上市公司项目法律顾问,这种丰富的履历让他在法庭上更加沉稳自信。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范XX的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对辩护人提出的自首、认罪认罚、初犯等意见予以采纳,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范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罚金已缴纳)。刑期自2021年11月5日起至2023年2月4日止。

在这个案件中,徐存江律师准确把握被告人具有“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这一情节,成功为其争取到“自首”认定,并结合被告人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情节,促使法院依法从轻处罚,有效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他以扎实的法律功底、敏锐的证据意识、严谨的辩护策略,展现了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赢得了当事人家属的充分信任与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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