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一纸诉状将房屋出售方(本案被告)推上被告席,房屋买受方(本案原告)以“房屋所在土地被多家法院查封、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468000元、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违约金120000元、赔偿中介费7320元等。这一诉求乍看有理,毕竟土地查封似乎确实会影响房屋过户。
李兴隆律师接手此案后,深知案件的复杂性。他所在的云南众序(云南自贸区红河片区)律师事务所,在当地法律界颇具声誉。李兴隆律师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尤其在合同纠纷领域。他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精准梳理合同履行事实,紧扣民法典解除权规则进行分析。
他首先发现,原告早已知晓土地查封情况,却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解除权,这意味着解除权很可能已消灭。为了进一步证实这一点,他调取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方文件。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办事大厅里,他耐心等待工作人员查找、复印相关文件,每一页文件都可能成为案件的关键。最终,文件显示案涉小区属当地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土地查封不影响房屋过户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已明确可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这一发现,有力地推翻了原告“土地查封无法过户”的核心主张。
同时,李兴隆律师还完整举证被告已交房、原告实际占有使用房屋的事实。他收集了原告缴纳水电、物业费用的凭证,以及原告成为小区业委会成员的相关证明。这些证据如同拼图一般,完整地呈现出被告已依约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
庭审中,李兴隆律师围绕合同履行、违约认定、费用承担三大焦点层层抗辩。他的每一句话都有理有据,让法官清晰地了解到案件的真实情况。最终,法院查明案涉小区为蒙自市历史遗留问题小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明确土地查封状态下可仅登记房屋权利、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且已有同类过户案例。被告已完成房屋交付,原告已实际占有使用收益,合同目的可实现,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
法院全面采纳了李兴隆律师的抗辩意见,驳回原告解除合同、退款、承担违约金及中介费等全部诉求,被告全案胜诉。这场胜利,不仅为委托人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也再次展现了李兴隆律师在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在案件结束后,委托人如释重负的表情,就是对李兴隆律师最好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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