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江苏省徐州XXXX开发区,三名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私自印刷盗版图书并通过网络店铺对外销售,非法经营数额较大,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其中一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且有协助抓捕同案犯的立功表现,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缴款项,委托律师参与诉讼。
郑文婧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领域。本案涉及刑事犯罪的量刑情节认定,其在刑事辩护方面的丰富经验与本案需求高度匹配。
接受委托后,郑文婧律师凭借其坚持每案必查的工作方法,全面查阅了案卷材料。在查阅过程中,她发现被告人存在立功、坦白等可能影响量刑的情节。因为发现了这些情节,她进一步准确梳理了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立功、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缴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作为徐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她在庭审中围绕从犯、立功等核心量刑情节发表了专业辩护意见,客观阐述了被告人的悔罪表现。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系共同犯罪。其中该被告人系从犯,且有立功、坦白、认罪认罚、退缴款项等情节,依法予以减轻、从轻处罚。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对该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涉案物品依法没收,退缴款项折抵罚金。郑文婧律师在结案前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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