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翁鹏威律师的委托人通过网络拍卖竞得某XX处置的房产,拍卖公告及不动产权证均显示建筑面积为242.83㎡,委托人支付575万元成交价及相关费用后完成产权登记。后发现西首39.37㎡实际为他人所有,经核查房产存在面积重复登记错误,更正为203.46㎡。委托人此前起诉因未完成更正登记被驳回,此次再次委托翁鹏威律师起诉,请求确认拍卖成交确认书有效,并要求XX返还150万元对应房款及利息。翁鹏威自2014年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
翁鹏威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对全案证据材料进行了细致梳理,包括拍卖公告、成交确认书等。他发现拍卖公告虽提示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但被告自身并不知晓房产面积登记错误,未就该瑕疵向委托人尽到说明义务。他通过仔细比对拍卖公告与实际房产情况,验证了被告免责声明不能免除合同履行义务,这一发现让他确定在质证时强调被告的告知义务。
在审查不动产证附图时,翁鹏威发现附图显示39.37㎡面积属于拍卖标的范围,而被告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拍卖时房产现状不包含该面积。他通过与相关测绘报告交叉验证,确定被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为后续强调被告违约责任奠定了基础。翁鹏威比对过上千份类似文件,这种丰富的经验让他能敏锐地发现问题。
庭审中,翁鹏威作为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兼职仲裁员,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仲裁经验,进一步明确委托人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他强调被告按约定面积交付标的物是法定义务,面积差影响委托人竞买决策及合同目的实现。
最终,法院采纳了翁鹏威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确认《拍卖成交确认书》合法有效,被告XX向委托人返还房屋价款932246.84元,案件受理费大部分由被告负担,委托人核心的房款返还诉求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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