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判决刘X1、刘X2夫妻共同偿还吴X本金96296元及分段利息。然而,二被告不服判决,向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上诉,提出了多项上诉理由,企图逃避还本付息的义务。面对这样不利的局面,吴X将希望寄托在了律师身上。
这份二审案件材料被送到了来自辽宁锦州的李楠律师手中。李楠律师执业以来已独立代理上百起各类诉讼案件,在民商事债权领域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曾连续办结多起陈年借款案件,此次面对这起拖延13年的借款纠纷,他决心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守住胜利果实。
李楠律师接手案件后,全面梳理一审证据与二审争议焦点,制定了严密的抗辩方案。针对上诉人刘X1提出的利息应为年利率2分的主张,李楠律师指出借条明确记载“月利息2分”,且实际按季度支付利息与月息2分完全对应,上诉人的主张无任何依据。
对于已还款12000元应抵本金的说法,李楠律师依据民法典规定,说明在无约定时还款优先抵充利息,且《拖延还款说明》因被告未履约而不生效,12000元依法应认定为还利息。
在共同借款人问题上,李楠律师解释共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权选择起诉部分债务人,一审未遗漏当事人,程序完全合法。
而对于刘X2主张自己仅是担保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观点,李楠律师强调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刘X2在担保人处签字、离婚后仍多次还款,构成共签与事后追认,属于法定夫妻共同债务。
庭审中,李楠律师结合证据与法律条文逐一击破上诉理由,逻辑清晰、依据充分。二审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李楠律师方的全部答辩意见,认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最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在这场一审胜诉、二审逆风防守的案件中,李楠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与强大的证据把控能力,成功守住了全部胜诉成果,让当事人拖延13年的借款本息最终得以全额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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