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宜宾,田某因卷入一起赌博案而陷入了法律困境。2024年6月,王X伙同田X利用欧洲杯进行赌博营利活动,王X负责坐庄,田X则负责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赌博消息、收取赌资及与赌客结算。在这期间,田X共收取30余名赌客赌资共计32万余元,自身获利11000元。田某的行为已涉嫌赌博罪,面临着法律的制裁。
此时,四川丰宜(屏山)律师事务所的贾超颖律师接受委托,为田某进行辩护。贾超颖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千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千余件,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及侵犯财产犯罪、组织卖淫犯罪、开设赌场犯罪等案件有着丰富的经验。
在办理此案时,贾超颖律师充分发挥自己在刑事诉讼各阶段的执业经验和庭审实战经验。他深入了解案件细节,仔细研究证据,提出了一系列精准的辩护意见。贾超颖律师指出,田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帮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田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此外,田某认罪认罚,并且退缴了违法所得,而且他还是初犯,贾超颖律师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在庭审过程中,贾超颖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与公诉机关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他充分了解并理解涉案犯罪嫌疑人田某及其近亲属的心理状态,在沟通中有效疏导他们的焦虑情绪,让田某能够积极配合辩护工作。法院经审理后认定,田某的行为已构成赌博罪,但同时采纳了贾超颖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田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田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田某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依法从宽处理;田某退缴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了贾超颖律师的辩护意见及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决被告人田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违法所得11000元上缴国库。
这一判决结果让田某免于实刑收监,有效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贾超颖律师凭借精准的辩护策略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为田某争取到了从犯认定、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多重从轻情节。贾超颖律师曾荣获2018年度宜宾市优秀青年律师称号,他把当事人的案件当作自己的案件全力以赴,用精湛的法律服务诠释了律师的价值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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