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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赔,行政机关被追加被告,法院判其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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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1 · 166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厉春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2年
律所:山东律百胜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1120141115009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216332718
代表案例:22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厉春艳,女,2014年起律师执业,现为山东律百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厉春艳律师2016年2月被岚山区司法局评为“2015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3月被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聘为公益诉讼公开听证监督员;2019年4月被岚山区司法局评为岚山区“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先进个人;2020年4月被岚山区司法局评为岚山区优秀律师;2023年2月被岚山区司法局评为“优秀村居法律顾问”。 厉春艳律师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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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起诉要求多名被告赔偿交通事故损失超百万,还追加日照市XX区交通运输局,主张其担责。这起重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交通局到底要不要担责呢?
交通事故索赔,行政机关被追加被告,法院判其无责

20XX年X月X日,在岚山区XX与XX路路口,M某驾驶货车和C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相撞,M某、乘车人W某死亡,两车及设施受损,交警认定双方驾驶员各负同等责任。死者W某近亲属ZX、WXX起诉多名被告索赔超百万,并追加交通局,认为道路绿化遮挡视线、交通部门未尽管理义务,应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交通局起初觉得自己对事故没啥责任,这事儿问题不大。可原告把他们告上法庭,他们慌了。自己到底有没有责任?会不会要赔一大笔钱?他们尝试自己应对,但越弄越乱,心里焦虑又自我怀疑。

后来,交通局经人介绍找到了山东律百胜律师事务所的厉春艳律师。厉春艳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仔细梳理材料。她发现,很多人忽略了道路产权、养护范围和管理权限这些细节。

围绕这些细节,厉春艳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她严格核对道路产权等事实,明确岚山区交通局对事发路段及路边绿化不负有法定养护管理义务,不是适格责任主体。同时,以交警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为依据,指出事故是驾驶员的问题,与道路及绿化状况无关。还结合现场照片等证据,驳斥“绿化遮挡视线”的主张。

庭审中,原告坚持认为交通局有责任,应该赔偿。厉春艳律师围绕“无管护义务、无过错、无因果关系”三点核心,全面驳斥原告诉求。法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当听到法院完全采纳厉春艳律师的抗辩意见,判决驳回原告对交通局的全部诉讼请求时,交通局的人紧张的心终于落了地,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遇到法律纠纷,要尽快找专业律师。第二,处理纠纷时,注意厘清各方的权责。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遇到复杂法律纠纷,别盲目应对,要依靠专业律师。在这个案子里,厉春艳律师抓住道路管理权限等被忽略的细节,为交通局成功剥离了不必要的赔偿责任,展现了专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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