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A公司发现B公司在同类商品上使用了和自家商标近似的标识,认为对方构成商标侵权,委托了上海博象律师事务所的李晶律师。李晶律师在上海杨浦、虹口区都提供法律服务,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300多件。
麻烦在于,B公司不承认侵权,坚称自己对该标识有在先使用的权利,还拿出了一些所谓的使用证据。这些证据真假难辨,给案件增加了很大的不确定性。而且商标侵权的判定在证据要求和法律适用上比较复杂,需要准确把握相关法律法规。李晶律师接手后,先做了几件事。
李晶律师先对B公司提供的证据进行了细致分析,发现其中存在很多漏洞。接着,他去工商部门、行业协会等地方收集相关资料,调查B公司商标使用的真实情况。经过努力,找到了B公司在A公司商标注册之后才开始使用该标识的关键证据。李晶律师有着丰富的诉讼经验,熟悉诉讼操作流程,还担任着中国中小企业调解中心调解员以及四川、河南地区法院律师调解员。他把收集到的证据整理成材料提交给法院,在庭审中据理力争。
法院最后判决B公司构成商标侵权,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
判决下来之后,A公司把判决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整理好,放进了文件柜。他们打算以后更加注重商标的保护,防止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李晶律师也继续投入到其他案件的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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