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XX公司与被告孔XX自2019年起开展买卖合同业务,被告多次采购膜结构钢梁、膜布和钢管等产品。原告完成交付后,被告却长期拖欠货款,这使得原告资金周转陷入困境,正常经营受到影响。2024年,在多次催讨无果后,原告委托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的俞国锋律师提起诉讼,俞国锋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俞国锋律师2013年毕业于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专业,在校期间就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接手案件后,他全面梳理证据。考虑到交易发生在2019年,时间久远,且被告失联,他指导原告完整保留了2019年的微信聊天记录。被告在聊天中明确回复“对对对,这个账没错没错”,构成对欠款事实的自认,俞国锋律师将此作为核心证据,为后续诉讼奠定基础。
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俞国锋律师前往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担任挂职副主任。面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通过常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的情况,他凭借在法律援助中心积累的处理复杂案件送达程序的经验,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确保诉讼程序能够正常推进。
在诉请方面,俞国锋律师明确要求被告支付自起诉之日起按同期LPR的1.5倍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以弥补客户多年资金占用的损失。同时,本案交易发生在2019年(民法典施行前),他准确援引《合同X》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作为法律依据,确保法律适用正确。
庭审中,被告经公告传唤仍未到庭,俞国锋律师充分利用这一程序优势,向法庭清晰陈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俞国锋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19,84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均由被告负担,原告获得全面胜诉。俞国锋律师曾被评为“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2024年还获得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其专业能力得到了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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