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雯雯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侵权领域。从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50件。
匡X自2016年起在被告经营的熟食摊点从事烧、洗猪脚工作,口头约定日薪80元。2020年10月,匡X作业时因喷灯故障汽油泄漏被烧伤。事故发生后,雇主垫付部分医疗费后,便否认双方存在雇佣关系。匡X为维护自身权益,委托张雯雯律师团队维权。
匡X最初掌握的证据仅有微信转账记录,而缺失能直接证明雇佣关系和工伤事实的关键证据。张雯雯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展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为夯实雇佣关系证据链,律师指导匡X调取了长达数年的微信转账记录,以证明日结工资情况,还收集了同市场商户及工友的证人证言,证实匡X长期固定为该摊位提供劳务且工作内容明确。针对被告声称“受害人自行烧猪脚”的主张,律师申请关键证人出庭,证实事发当日匡X正在执行工作任务,所使用工具虽系自行购买但属行业惯例且雇主知情,雇主还曾因匡X健康问题嘱咐其少干重活,侧面印证了双方的隶属与管理关系。此外,律师依据相关法律及当地赔偿标准,精准计算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金额。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被告试图否认雇佣关系,认为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且事故是匡X私自行为导致。张雯雯律师则通过微信转账记录和证人证言,有力证明了雇佣关系的存在;通过证人出庭作证,反驳了被告关于匡X私自行为的说法。
一审判决后,雇主不服提起上诉。张雯雯律师在二审中紧扣“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损害,雇主应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法律原则,成功说服法院驳回了雇主关于“未安排工作、已解除雇佣关系”的上诉理由。
最终,法院终审判决雇主向匡X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同时判决匡X返还雇主此前多垫付的医疗费8000余元,明确认定双方存在事实上的雇佣关系,雇主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的人身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张雯雯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优先从多方面核查证据。一是通过收集资金往来记录和证人证言,构建雇佣关系证据链;二是锁定工伤事实,申请关键证人出庭,证明工作任务执行情况;三是精准计算赔偿金额,确保诉求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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