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屡见不鲜。某饮食文化公司就陷入了一场因被私盖公章而引发的担保纠纷。该公司原本与某酒业公司并无直接关联,却因影视公司与酒业公司的《购销合同》,被卷入了这场诉讼。一旦败诉,饮食文化公司将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企业的正常经营也会受到严重影响。在这关键时刻,饮食文化公司找到了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的朱亚龙律师。
朱亚龙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苏州市已执业4年,是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律师团队负责人。他秉持“正直为本,诚信为锚”的执业信条,深耕民商事诉讼与非诉案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百余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在接手此案后,朱亚龙律师迅速展开调查和分析。原告某酒业公司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某影视公司、影视公司唯一股东姚X、某饮食文化公司一并诉至法院,诉请影视公司支付欠付货款79034元及逾期利息,承担律师费、保全担保费,姚X与饮食文化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付款责任,诉讼相关费用由三被告承担。原告主张饮食文化公司在合同保证人处盖章,应对案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影视公司为一人有限公司,姚X作为唯一股东应承担连带责任。
朱亚龙律师代表饮食文化公司进行了有力的抗辩。他指出,公司从未知晓案涉《购销合同》,未就保证事宜作出决议,亦未授权他人盖章,合同保证人处公章非公司合法使用。同时,原告诉请货款金额无充分有效凭证佐证,律师费、担保费无依据。更重要的是,即便认定保证成立,案涉债务保证期间已届满,保证责任依法免除。
法院审理查明,案涉《购销合同》约定货款月结,每月10日结清上月货款,保证人处加盖饮食文化公司公章,但原告未审查该公司对外担保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不构成善意相对人。案涉2024年5-7月货款,付款期限分别为2024年6月10日、7月10日、8月10日,未约定保证期间,依法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最晚保证期间截止日为2025年2月10日。而原告未在保证期间内要求饮食文化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直至2025年3月3日才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朱亚龙律师在案件代理过程中,精准锁定抗辩要点。他紧扣保证期间核心法律规则,明确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届满即免责,直击原告诉讼软肋。同时,他厘清担保效力边界,指出公司对外担保需经内部决议,原告未审查不构成善意,从担保效力层面否定责任承担。在证据与法律结合方面,他梳理债务履行期限、保证期间起算节点,以时间线夯实抗辩逻辑,说服法院采纳全部抗辩意见。
最终,法院判决影视公司支付酒业公司货款79034元及逾期利息、律师费6642元;姚X对影视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对饮食文化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饮食文化公司不承担任何担保及赔偿责任。朱亚龙律师成功为委托人排除担保责任,避免了公司的财产损失,维护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与合法权益。
朱亚龙律师不仅在此次案件中表现出色,他还获得了诸多荣誉。2023年,他代表律所与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签约共建“校外实习就业基地”,并被授予捐赠证书,以表彰对法学教育的贡献。2024年,他受邀担任街道人民调解员培训主讲律师,其专业能力和授课效果受到官方认可。他还是律图网认证律师,标签为“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获得客户高度评价。
在行业贡献方面,朱亚龙律师首创“调解艺术”方法论,在基层调解员培训中,明确提出并系统阐述了调解工作的逻辑思维导向和实战技巧,提升了行业对调解工作专业性的认知。他还推动校企合作育人,通过促成律所与高校的实习基地建设,打通了法学理论与实务操作之间的壁垒,为行业输送了更多具备实操能力的法律人才。同时,他在高校讲座中提出“证书+实务+行业”的职业发展模型,为青年律师的成长路径提供了清晰的参考模板。
通过此次案件可以看出,朱亚龙律师在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有着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运用法律武器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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