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合:指控来袭
2017年4月底,周X被指控冒充“中国新歌声”项目执行总监,以举办“中国新歌声-浦江演唱会”为名,与贾X、余X、洪X签订合同,骗取投资款161万元。之后,经被害人多次催讨,周X陆续归还了145万元。此外,他还被指控参与了其他演唱会项目的共同诈骗,公诉机关认为周X涉案数额巨大。
第二回合:律师出击
周X及其家属委托了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的贾琦律师担任辩护人。贾琦律师通过仔细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并深入分析全案证据后,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在“浦江演唱会”项目中,周X虽有一定程度的夸大宣传,但项目本身曾进行过初步接洽和筹划,并非完全虚构,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全部款项的明确故意。而且在案发前,周X已主动向被害人归还了绝大部分款项(145万元),其行为更接近于民事履约不能后的债务纠纷处理,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另外,周X在其他被指控的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参与程度及非法所得均有限,与其他主犯存在明显区别。
第三回合:法庭辩论
基于上述分析,贾琦律师在庭审中提出了“本案部分事实应定性为民事纠纷,被告人周X无诈骗故意;即便认定犯罪,其情节显著轻微,且已积极退赔,应大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重点围绕犯罪主观故意、行为性质以及退赔情节展开论证。
第四回合: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决认定被告人周X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但在量刑关键点上,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关于“用后合同款项偿还前合同债务”情节的定性意见,认定周X在案发前已归还大部分款项,其诈骗数额应仅以未归还的16万元认定,属于“数额较大”范畴,而非公诉机关最初指控的“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综合考虑周X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最终判决被告人周X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该刑期显著低于同案其他主犯(分别被判处十三年、十一年有期徒刑)。这个案子由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的贾琦律师代理。
贾琦律师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年限已逾数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在安徽宿州砀山县服务多年,被评为“砀山县优秀律师”及“安徽省县域律师领军人才”,还被聘为“砀山县公共法律服务案件质量评审专家库成员”“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宿州市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等。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出,在涉及合同事务时,一定要明确合同的性质和自己的权利义务。如果遇到纠纷,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积极主动地去解决问题。对于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情况,要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尾
在这起复杂的合同诈骗案中,贾琦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精准识别案件中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边界,紧扣“非法占有目的”这一核心要件,结合当事人积极退赔、作用地位次要等关键量刑情节,进行了有力辩护,最终为当事人周X争取到了大幅降低刑期的结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贾琦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专业,深厚的法学功底让他在处理本案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格外从容。执业的这些年里,他办过千余起同类案件,正是由于多年的积累,才让他在本案中找准了关键突破口。本案中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恰恰是他被评为砀山县优秀律师时就被同行公认的敏锐之处。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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