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XX公司本以为与上海致公司签订的《设计合同》会是一次愉快的合作,然而致公司在XX公司完成设计工作后,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第三期设计费。多次催款无果后,XX公司陷入了困境,不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关键时刻,他们找到了北京康达(厦门)律师事务所的李冰冰律师。
李冰冰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是中南民族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北京康达(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百余件,擅长刑事辩护与民商事诉讼,尤其在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曾获“首届福建省青年律师脱口秀大赛优胜奖”,还是律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项目重要成员,担任漳州市平和县多个乡镇及村居法律顾问,以及厦门市同安区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团成员。
在这个服务合同纠纷案中,李冰冰律师面临着诸多挑战。本案属于跨省诉讼,被告致公司位于上海,原告XX公司在福建龙岩。被告在收到法院传票后未到庭应诉,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处于失联状态,这增加了诉讼的不确定性。而且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较高,需要准确计算并合理主张,避免因约定过高被法院调整。
面对这些难点,李冰冰律师制定了一系列代理策略。首先,他全面固定证据链条,梳理了《设计合同》、施工图提交的邮件记录、三次《催款通知函》及送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合同履行、催款、违约事实的证据闭环。其次,他精准计算违约金,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主张逾期付款利息按“该期款项的10%”计算,既符合合同约定,又避免了因约定过高被法院依职权调减的风险。此外,他积极申请财产保全,在起诉同时冻结了被告相应资产,防止被告转移财产,为后续执行创造条件。最后,由于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李律师充分准备证据,确保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法院能够依据原告单方证据认定全部待证事实。
在李冰冰律师的努力下,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设计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原告已于2019年4月15日向被告提交施工图,被告未提出异议,付款条件已成就,被告未按约支付第三期设计费235000元,已构成违约。合同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按该期款项的1%每日计算,总额不超过该期款项的10%”,原告主张按总额10%计算23500元,符合合同约定,予以支持。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视为放弃诉讼权利。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上海XX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龙岩XX公司支付设计费235000元,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3500元,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
李冰冰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在被告失联、不到庭应诉的不利情况下,通过充分举证和法律论证,成功获得法院全额支持的缺席判决,为原告取得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生效判决。他精准把握违约金条款,实现了违约金利益最大化。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保障了判决生效后的顺利执行。同时,他克服跨省诉讼的地域不便,高效推进诉讼程序,还成功将诉讼成本转嫁给被告,降低了原告的维权成本。
这次案件的成功,不仅体现了李冰冰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深耕,也为其他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相信在未来,李冰冰律师将继续凭借其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更多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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