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武汉市,投资者魏XX遭遇了证券投资损失。2014年至2016年间,某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x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其及并购标的公司、相关中介机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魏XX基于对安x公司披露信息的信任,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后、揭露日前购买了该公司股票。虚假陈述行为被揭露后,股价大幅下跌,魏XX投资受损。魏XX遂要求安防公司、并购标的公司、某头部XX(独立财务顾问)及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连带赔偿投资差额、佣金及印花税等损失。
徐晓律师自2006年开始执业,长期服务于上海市,并代理全国范围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接手此案后,他从全案材料中锁定魏XX的完整股票交易记录作为突破口。这份记录是魏XX在证券交易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数据,详细记录了其在特定时间段内的股票交易情况,包括交易时间、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等信息。
徐晓律师是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总计数千件,为数千名投资者挽回投资损失。他主要执业领域为证券诉讼、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在证券信息披露合规及证券欺诈诉讼领域经验丰富、专业突出。在本案中,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证券诉讼能力,能够精准把握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核心要点,应对复杂的法律关系和专业的金融问题。
徐晓律师接案后,第一件事是迅速梳理案件事实。他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发现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者交易决定之间的因果关系”“系统性风险及其他因素对损失的影响程度”以及“各中介机构的责任边界”。之后,他深入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最新司法解释,制定了详尽的诉讼策略。在诉讼过程中,徐晓律师积极推动法院调取魏XX的完整股票交易记录作为定损依据,这体现了他在处理证券案件时对关键证据的敏锐把握。同时,他申请法院委托专业的第三方金融研究机构——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对魏XX的投资损失进行量化核定,运用专业的金融模型精确区分损失原因。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安x公司虚假陈述行为成立,并购标的公司、某头部XX、某会计师事务所均应承担相应责任。确认魏XX买入股票行为与虚假陈述存在交易因果关系,采纳第三方机构的《损失核定意见书》,认定魏XX投资差额损失为13,786.22元。判决安x公司赔偿全部投资差额损失及佣金、印花税损失,并购标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某头部XX在25%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某会计师事务所在15%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在结案前,徐晓律师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进一步阐述各责任主体的责任承担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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