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林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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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杨XX入职某建筑劳务公司,在云南省昭通市某县高铁项目从事隧道作业。然而,不幸在2022年5月10日作业时被断面松动落石砸伤。经认定为工伤,后鉴定为四级伤残,且需配置辅助器具。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杨XX以未缴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面临着确认解除时间、获取各项赔偿等诸多诉求的困境。在这样的情况下,杨XX找到了云南昆明满林强律师。
满林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工伤(工亡)领域尤为专精,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其中工伤不予认定案件占比约45%。他秉持着“法律是工具,利益最大化是目的”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他还是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工伤类重大案件负责人。
接受杨XX特别授权委托后,满林强律师迅速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他深知证据的重要性,收集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工资流水、被迫辞职告知书等关键证据。同时,他明确仲裁请求的法律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为杨XX的诉求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在仲裁阶段,满林强律师代表杨XX参与庭前调解。他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就核心争议点展开协商。一是四级伤残待遇的总额核算,这涉及原仲裁的七项请求,需要精确计算各项赔偿金额;二是公司为其购买的团体意外伤害险受益权转让及理赔配合义务;三是付款时间与逾期违约责任。满林强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聚焦“一次性解决纠纷、保障劳动者长远生计”的目标。
在多轮沟通中,满林强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谈判能力和专业素养。他既考虑到杨XX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全部法定权益得到覆盖,又兼顾公司的实际履行能力。最终,推动双方以“打包价”形式达成调解共识。
经盐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确认杨XX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24年8月18日解除,公司一次性支付杨XX因工致残四级伤残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XXX元,包含了原仲裁申请中的全部诉求。同时,杨XX配合公司申报团体意外伤害险,将保险受益权转让给公司,理赔款由公司享有,申报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应于2024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款项,若逾期需支付逾期利息。
此案通过调解实现了劳动者四级伤残待遇的“一站式”兑现,有效避免了后续诉讼成本,保障了杨XX的合法权益。满林强律师在整个办案过程中,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效的谈判能力,为杨XX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职业素养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