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首次诉讼获赔后,伤情恶化致伤残等级升级,再次索赔遭保险公司拒绝。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追加赔偿19万余元,这背后有着怎样的法律依据和曲折过程?让我们一起探究。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XX公司需赔偿原告李X196453.08元。这一结果看似简单,背后却经历了诸多波折。
2021年11月11日,被告骆X驾车与原告李X相撞,骆X负全责,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李X多次治疗,第一次鉴定为双十级伤残,第一次诉讼获赔409191元。之后,李X因伤情恶化行左全髋关节置换术,再次起诉索赔199211.18元。保险公司以“一事不再理”“治疗已终结”为由抗辩,不同意重新鉴定。
在此关键时刻,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的嵇成吉律师接受委托,为李X代理此案。嵇律师首先向法庭提交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及出院诊断,证明原告左股骨头坏死与交通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且行全髋关节置换术系原发损伤的后续必然治疗,成功说服法院准许重新鉴定。新的鉴定结果显示,李X左全髋关节置换术后构成九级伤残,骨盆畸形愈合仍为十级伤残。嵇律师精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差额,结合两次鉴定结论,计算出残疾赔偿金的差额公式,获得法院全额采纳。同时,嵇律师还举证二次手术医疗费及辅助器具费,争取到精神损害抚慰金,合理应对交通费争议。
普法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若伤情出现变化,要及时保留相关医疗证据。若需重新鉴定,要证明伤情变化与事故的因果关系。索赔时,要准确计算赔偿项目。
复盘结语本案难点在于保险公司以“一事不再理”“治疗已终结”抗辩,拒绝重新鉴定。嵇成吉律师通过全面收集证据,证明伤情恶化与事故的因果关系,成功推动重新鉴定。在计算赔偿项目时,精准把握法律规定,最大化保障了当事人的利益。在被告骆X缺席的情况下,凭借完整的证据链使法院顺利缺席判决。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解决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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