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被指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审认定情节特别严重,判处4年实刑,违法所得30万+。如此严峻的判决,让案件陷入了困局。
此时,2022年开始执业的李星星律师介入二审。她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在湖北襄阳市深耕民商、刑事等多领域,已成功办理几百件案件,尤为专精于婚姻家事和刑事案件。秉持“不忘初心,用心做好每一个案子”的执业理念,李星星律师全面梳理卷宗、鉴定意见、电子数据与同案供述。
她发现了三大关键辩点:一是违法所得严重虚高,一审未扣除相关分成和转账,存在重复计算;二是角色定位严重偏差,上诉人仅为团队负责人,起辅助、次要作用;三是自首情节一审量刑未充分体现从宽幅度。
为了论证这些观点,李星星律师当庭提交了账号流水、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重点说明平台由其他人独资控制,上诉人未参与核心决策等情况。同时指出鉴定意见存在瑕疵,不能直接作为定案依据。
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李星星律师的辩护意见,将刑期从四年改判为二年多,违法所得从30万+核减至11万元,实现了罕见的二审大幅改判,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自由与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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