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0日,朱X骑摩托车与徐X驾驶的汽车相撞,徐X负全责。朱X受伤住院28天,经诊断多处骨折,还落下十级伤残。他儿子患有精神分裂症,需他抚养。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事故后徐X垫付3万,保险公司垫付1万。朱X起初觉得责任明确,获赔应该不难。
然而,当朱X委托律师起诉后,保险公司提出扣除非医保费用,还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提出异议。朱X慌了,自己尝试和保险公司沟通,却毫无进展,他焦虑不已,反复想不通为何这么简单的案子会这么难。
后来,朱X经人介绍找到了福建德勇律师事务所的刘汉涛律师。刘汉涛律师执业6年,擅长民商事经济纠纷。他在梳理材料时,发现保险公司虽主张扣除非医保费用,但未能举证证明非医保用药的不合理性和非必要性。
围绕这个关键细节,刘律师指导朱X全面收集证据,包括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残疾证、村委会证明等,形成完整的索赔证据链。还申请对朱X的伤残等级、护理期限、误工期限进行鉴定。
庭审中,保险公司坚称非医保费用不赔,刘律师则依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要求保险公司证明非医保用药的不合理性和非必要性。对于被扶养人生活费,刘律师提交残疾证及村委会证明,证明朱X儿子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最终,法院采纳了刘律师的意见,全额支持医疗费,支持被扶养人生活费。法院对原告大部分诉请予以支持,仅对部分费用进行合理调整,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付166046.92元,鉴定费由徐X承担。朱X原本极度紧张,听到判决结果后,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交通事故后及时收集各类证据,如病历、票据等。第二,遇到保险公司不合理拒赔,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积极配合律师举证。
这起案子告诉我们,遇到法律纠纷不要慌,证据是关键。在这个案子里,刘汉涛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抓住保险公司举证不足的关键,为朱X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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