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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显神通,律师助力减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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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31 · 188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陈俊峰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99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江苏弘泰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12202410843766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5651160996
代表案例:25个
律师优势:; 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曾多次参与重大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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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刑事辩护显神通,律师助力减刑罚在江苏泰州,刑事案件时有发生,每一起案件背后都关乎着当事人的命运。今天要讲的这起诈骗案,就充分展现了刑事辩护律师的重要作用。
刑事辩护显神通,律师助力减刑罚

被告人吕XX,采用钓鱼网站伪装邮箱的方式,骗取多名被害人“初审费”“复审费”,公诉机关指控其诈骗金额合计人民币XXXXXX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江苏弘泰律师事务所的陈俊峰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锁定核心问题。

陈律师围绕案件核心争议银行流水中部分款项是否应计入诈骗金额,开展系统辩护工作。他先细致阅卷,全面审查了涉案银行卡的交易明细清单、被害人陈述、电子邮箱记录等证据,发现部分银行转账未备注“初稿费”“复审费”等与论文发表相关的费用信息,存在被认定为其他性质款项的可能。接着,他制定了“认罪认罚金额异议”的双轨策略,一方面认可诈骗罪的基本构成,另一方面就存疑银行流水提出异议,主张不应全部计入诈骗数额,力求降低涉案金额,从而影响量刑档次。

庭审中,陈律师指出,被告人虽使用多张银行卡收取款项,但其中未明确备注与论文发表相关费用的转账,缺乏与本案诈骗行为的直接关联性,不能排除为被告人其他合法或非法收入的可能。公诉机关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部分款项与诈骗行为具有对应关系。

最终,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在认定诈骗数额时,实际未将全部指控金额XXXXXX予以认定。法院最终确认的诈骗总额为XXXXXX元,被告人吕XX被判处有期徒刑X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X万元。继续追缴人民币XXXXXX发还被害人,扣押在案的手机、银行卡由扣押单位依法处置。

这件事给所有人提了醒,其实记住这几点就能避坑。遇到刑事案件,一定要及时找专业律师,律师会通过细致的工作,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而且在日常生活中,大家也要提高警惕,避免陷入诈骗陷阱。

本案中,法院最终认定金额较公诉机关指控金额减少了几万元,在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量刑区间内,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数额基础。陈俊峰律师自2024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正是这份丰富的办案经验,让他精准找到本案关键突破口,围绕银行流水的证据瑕疵和关联性问题开展辩护,为被告人争取到了实质性的量刑利益。在法律的道路上,陈律师用专业和认真,为当事人撑起了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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