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XX公司本承接了江苏大学的动力电池大数据系统软件测试项目,将软件开发工作外包给信息公司,然而信息公司收款后却未开展实质开发工作,导致项目停滞。XX公司虽在之前的诉讼中解除了合同并追回部分款项,但因信息公司的违约,其另行委托第三方产生了替代交易差价损失。而信息公司以诉讼时效届满等理由拒绝赔偿,这让XX公司陷入了困境,不知该如何挽回这部分经济损失。
在这样的情况下,苏州朱亚龙律师进入了XX公司的视野。朱亚龙律师执业4年,累计承办案件已百余件,是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律师团队负责人,秉持“正直为本,诚信为锚”的执业信条,在民商事诉讼与非诉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企业法律顾问等方面。
面对此案,朱亚龙律师首先精准锁定违约事实。他仔细梳理合同履行、沟通记录、验收凭证等全案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深知,只有通过完整的证据链,才能戳破被告“已完成开发”的虚假抗辩,固定根本违约事实。朱亚龙律师作为律图网认证律师,有着“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等标签,他凭借自己敏锐的洞察力和深厚的法律功底,成功找到了关键证据,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提出了时效抗辩,这成为了案件的关键障碍。朱亚龙律师精准适用民法典时效规则,确定损失确定之日为时效起算点。他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条文,结合付款、开票、验收完整证据链,成功续上诉讼时效。朱亚龙律师在律所内部《法律讲堂》主讲《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办理实务探讨》,被视为处理新型网络纠纷的实务专家,他的专业能力在此时得到了充分体现,为案件的胜诉提供了有力保障。
关于损失计算问题,朱亚龙律师依据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主张替代交易差价为实际损失。他详细论证交易的紧迫性、必要性、合理性,让法院能够清晰地了解到XX公司的损失情况。他不仅有着扎实的法律知识,还具备敏锐的商业思维,能够精准洞悉每个案件背后的核心诉求。在他的努力下,法院最终采纳了该计算方式,避免了损失主张不被支持的风险。
最终,在前案已解除合同、追回部分款项的基础上,朱亚龙律师通过本案另行主张违约损失,为客户成功追回6万元赔偿,降低了项目亏损。朱亚龙律师以其专业的能力和负责的态度,帮助XX公司解决了难题,展现了他在法律行业的专业形象,也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评价。同时,他首创的“调解艺术”方法论,以及在推动校企合作育人、构建“三位一体”发展模型等方面的贡献,也为法律行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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