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方向:代理原告(配送员),争取交通事故赔偿。
案情内容
2023年3月20日2时40分许,被告李XX驾驶小型轿车右转时,原告王XX为躲避右转车辆且因路面湿滑,骑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受损,王XX受伤住院。经交警认定,李XX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王XX无责任。王XX被送医治疗,诊断为右侧股骨粗隆间骨折,住院18天,被告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18000元。王XX出院后,因受伤无法工作,多次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无果,遂起诉要求二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02183.33元。
原告认为,自己因事故受伤,产生了相应的医疗、误工等损失,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而被告保险公司认为,需核实行驶证、驾驶证原件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否则不承担赔偿责任,且本案的诉讼费、鉴定费不属于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对于误工费,因原告已60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应提供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事故前后工资发放流水等证明收入减少情况,否则不认可赔付;对于护理费,应提供护工缴纳个税及给付护理费的相关证据。
当事人王XX面临的困境是,若无法获得合理赔偿,不仅要自行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还会因受伤无法工作导致收入中断,生活陷入经济困境。
律师策略
接受委托后,我第一时间收集整理案件相关证据,迅速制定全面的诉讼策略。
一是在法律定性上,明确被告李XX负事故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在证据层面,组织梳理工作证明、营业执照、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构建完整的收入损失证据链,证明原告在事故前从事豆腐店配送员工作,月工资3000元。同时,收集聘用协议、发票、收据等证据,证明护理费的支出情况。
三是挖掘从轻情节,强调原告虽已超退休年龄,但仍有实际工作和收入,因事故导致收入减少,应获得误工费赔偿。
庭审交锋
庭审中,保险公司当庭提出三大抗辩:一是对原告误工证据三性均不认可,认为应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收入减少情况;二是对18天的护工费用不予认可,要求提供护工缴纳个税及给付护理费的相关证据;三是对交通费票据的关联性不认可。
我回应称:“原告虽已超退休年龄,但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仍在工作并有收入,因事故导致误工损失,理应获得赔偿。”对于护理费,“原告提供的聘用协议、发票等证据足以证明护理费的支出,且符合实际情况。”关于交通费,“原告因事故就医及家属处理事故产生的交通费用,应合理予以支持。”
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对原告的损失予以赔偿。采纳了律师关于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的主张。判决被告中国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王XX医疗费18302.83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800元、营养费2700元、误工费33321.84元、护理费21283.71元、交通费300元、鉴定费900元,共计80608.38元。本案取得胜诉结果,为当事人挽回了近8万元的经济损失。
律师总结
本案在原告超退休年龄、保险公司强势拒赔的不利条件下,凭借精准的法律分析、扎实的证据组织和有效的庭审抗辩,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全额误工费及最大化的赔偿,充分展现了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与实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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