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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纠纷逆转,精准锁定合同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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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31 · 136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杨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7年
律所: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2201910153531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969895105
代表案例:28个
律师优势:丰富的专业经验;毕业后从事过其他工作,社会经验丰富,比较有耐心、有毅力倾听当事人的心声。执业后,办理过普通刑事辩护案件、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擅长根据当事人的需求、办案经验给当事人合理、有效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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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冯某在委托拍卖车辆尾款追讨案中,被告否认合同关系,形势不利。来自浙江宁波的杨福律师精准把握争议焦点,运用表见代理理论成功论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尾款33010元及逾期利息,逆转了局面。
委托合同纠纷逆转,精准锁定合同相对人

原告冯某在淘宝平台拍得车辆后委托被告拍卖,被告虽拍卖成功并收到款项,但仅支付部分,余款33010元未付。被告辩称与原告不存在委托合同关系,合同相对人是案外人孟某,应追加孟某为被告承担责任。这使得原告在案件前期陷入了不利的局面。

这时,来自浙江宁波的杨福律师接手了此案。杨福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近百件,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深知本案的关键在于确定合同相对人。

杨福律师首先对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交易流程进行了细致梳理。他发现,虽然被告称孟某借用其资质和账户进行车辆拍卖,但案涉车辆是通过被告的账户挂拍并拍卖成功,款项也汇入了被告的银行账户。基于这些事实,杨福律师运用表见代理理论,指出原告有理由相信孟某及相关人员的行为系代表被告的职务行为

针对被告提出的“隐名代理”抗辩,杨福律师主张,即便存在隐名代理关系,原告作为委托人也有权选择向显名受托人即被告主张权利。在庭审中,杨福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精准的诉讼策略,清晰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杨福律师的代理意见,将案由变更为委托合同纠纷,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拍卖尾款33010元,并支付自2024年XX月XX日起至款项清偿日止、按年利率3.35%计算的逾期利息。在杨福律师的努力下,案件实现了逆转,成功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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