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指控组织卖淫罪,通常会面临较为严厉的刑事处罚,取保候审难度极大。宋XX就陷入了这样的困境,他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厦门市公安局某某分局刑事拘留,羁押于厦门市第一看守所。
2018年开始执业的黄传斌律师,作为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服务于厦门地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多件,在刑事诉讼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几百余件。他受宋XX家属委托,担任其辩护人。
黄传斌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会见了宋XX,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个人背景信息。面对这起复杂的刑事案件,黄传斌律师开始了严谨的逻辑梳理。他深入分析案件,结合宋XX的陈述,发现宋XX系初犯、从犯,无违法犯罪前科,主观恶性较小,且案发后积极配合侦查,如实供述案件事实,认罪悔罪并愿意退赃缴罚。同时,宋XX在本地有固定住所及稳定社会关系,家属愿提供保证,并且他还需照顾未成年子女及患病母亲,家庭存在特殊困难。
基于这些情况,黄传斌律师认为宋XX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他在取保候审申请书中重点陈述了辩护意见,将上述有利情节一一列出。最终,黄传斌律师凭借清晰的逻辑和充分的理由,成功为宋XX争取到了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就该案办理了取保候审,让宋XX得以暂时回归家庭,体现了法律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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