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XX公司从事建筑材料、五金产品销售,被告XX公司与被告A因工程项目施工需要,向原告采购开关、胶布等五金材料。双方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原告按要求供货,由被告A签收确认。对账结算后,被告以各种理由拒付货款,原告为追回欠款委托律师维权。
接手本案的,是2018年开始执业的律师吴震。该律师接手案件后,对证据产生了怀疑。由于没有书面合同,如何证明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及欠款金额成了关键。为了查证,律师开始逐页翻看发货清单,用荧光笔标记出被告A的签收记录;仔细核对对账单上的供货金额与发货清单是否一致;还整理了双方的沟通记录,从中提取关于货物数量、价格、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
经过一番细致的审查,律师发现发货清单、对账单和沟通记录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买卖合同关系成立以及被告A的欠款事实。案件审理时,被告XX公司与被告A经法院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吴震律师独立完成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流程。最终,法院认定原告与被告A之间成立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被告A需支付拖欠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驳回了对被告XX公司的诉讼请求。
吴震律师凭借多年处理商事欠款纠纷的经验,深知证据审查在这类案件中的重要性。他表示,在处理建材、五金等领域的商事欠款纠纷时,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是关键。他深耕该领域,构建更完善的证据审查知识工具,为企业提供更专业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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