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朱XX受雇于某保洁公司清扫马路时被张XX驾驶摩托车碰撞住院。朱XX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过程中撤回对某保洁公司、某环卫管理处的起诉,一审法院判令张XX赔偿一百三十余万元。因张XX无履行能力,朱XX又以某保洁公司、某保险公司为被告起诉,一审以“一事不再理原则”裁定驳回,上诉后中院维持。朱XX向省高院申请裁定,中院发回重审,一审判令某保洁公司承担四万余元,朱XX不服上诉,上诉期间朱XX死亡,原告变更为路某某等人,中院判令某保险公司赔偿15万余元。某保险公司不服委托刘磊律师。
执业四年的刘磊在研究案件时停住了——他此前处理过数十起保险合同纠纷,深知界定事故与受害人死亡的因果关系及参与度是此类案件的关键。刘磊立即启动“因果关联筛查法”,该方法包含三步:一是全面梳理事故发生到受害人死亡期间的所有医疗记录、诊断报告等资料;二是邀请专业医学专家对受害人的死因进行分析,确定事故在死亡原因中的参与度;三是结合法律规定和类似案例,判断赔偿责任的归属。
刘磊建立了保险合同纠纷裁判文书数据库,累计梳理了100+份裁判文书,总结出8个常见裁判分歧点。他将“因果关联筛查法”应用于多起案件,其中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5起。最终,20XX年X月省高院裁定再审,改判某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某保洁公司向路某某等人赔偿三十余万元。刘磊运用专业方法,成功解决了复杂的保险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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