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博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法学本科,自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他是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主任、婚姻家庭团队主任,同时还担任黑龙江省民盟法制委员会委员、哈尔滨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并且为多家大型国企和私企担任法律顾问,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
在刑事领域,高志博律师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擅长强奸罪、猥亵罪、组织卖淫罪、聚众淫乱罪等案件。在一起强奸未成年案件中,充分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方面的能力。2024年5月末,高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在五常市看守所会见得知付X涉嫌强奸罪,且被害人为年仅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相关指导意见,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不得缓刑和取保候审,并且会加重量刑。面对这种严峻的情况,高律师不断与检察院沟通,提出法律意见书,详细阐述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可以从轻处罚的理由。最终,成功将基准刑六年减为二年半有期徒刑,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程度的从轻处罚。
在民事领域,高志博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在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中,原告曾X因遭遇电信诈骗,先后向被告崔某的银行账户转账共计68万元。经公安机关侦查,确认其中53.86万元资金流入被告账户,但被告未予退赔。公安机关建议原告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权。高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案情,明确诉讼策略。他指出被告无合法依据占有原告资金,已构成不当得利,依法应予返还。为确保证据充分,律师团队协助原告收集整理了银行转账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被告户籍信息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案件在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双河法庭开庭审理,庭审中高律师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充分论证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法律依据。面对扎实的证据,被告对原告主张的事实及证据均无异议。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表达了调解意愿,高律师积极与对方沟通,在保障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终约定被告于2026年3月8日前一次性向原告支付30万元;若逾期未支付,原告有权申请执行全部不当得利款项53.86万元,案件圆满解决。
再看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被告人蔡X偷渡至缅甸境内,加入当地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在该集团“超牛组”从事引流、聊天等辅助工作,参与时间约2个月。该诈骗集团以“杀猪盘”方式诈骗境内139名被害人共计3600余万元。蔡X于2025年5月经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诈骗罪,系从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高志博律师作为辩护人,在尊重案件事实、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与量刑建议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罚金数额展开辩护。他详细向法庭说明蔡X在诈骗集团中仅为底层引流人员,参与时间短,未领取工资、未参与分赃,无任何违法所得;同时提交相关情况说明,证实蔡X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妻子需抚养未满周岁婴儿,父母收入微薄,家庭陷入严重生活困难,无力承担较高罚金。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处蔡X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刑事犯罪案件,尤其是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和复杂的诈骗犯罪等,律师的专业辩护至关重要。像强奸未成年案件中,严格的量刑标准需要律师精准把握法律规定,通过合理的法律意见书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在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律师需要迅速梳理案情,收集关键证据,运用调解机制为当事人解决问题,避免漫长的诉讼执行周期;而在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中,律师要在认罪认罚框架下,抓住关键利益点,结合被告人的实际情况,为当事人争取合理的处罚结果。这些案例体现了律师在司法实践中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重要作用,也反映出在不同类型案件中,律师应具备的专业能力和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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