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甲X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将多方列为被告及第三人,起诉主张工程劳务欠款。此类纠纷中,多层分包导致的复杂主体关系和法律关系,常让案件陷入困局,本案也不例外。
2019年开始执业的李朝永律师,服务于云南昭通,毕业于云南警官学院法学本科。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其中民商事合同类案件400余件,有着丰富的建设工程纠纷处理经验。他秉持“专业求精、审慎尽责,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还担任昭通市律师协会教育法律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等多项社会职务。
在本案中,李朝永律师代理建筑第三人出庭应诉。他没有被复杂的主体关系和法律关系所迷惑,而是从梳理分包合同履行事实入手。他明确指出原告仅为劳务班组长而非实际施工人,从法律关系、主体资格层面进行精准抗辩。在法院组织核对案件基础事实时,他协助法院厘清项目发包、分包及劳务转承包关系,明确原告务工性质、款项结算主体及各单位职责。通过这些工作,他厘清了多层分包中的合同边界,打消了原告不当突破合同相对性的诉讼思路。
最终,原告综合全案事实、法律关系及各方答辩意见,考量诉讼风险与维权路径,向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法院依法裁定准许原告撤回全部起诉,本案诉讼程序终结。李朝永律师通过精准的逻辑梳理和专业的抗辩,成功破解了建设工程纠纷中的复杂困局,为当事人避免了不必要的实体责任与后续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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