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东莞的一起诈骗案中,公诉机关指控物流公司股东被告人A,与多名被告人共同参与鹰潭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收运业务。同案人通过虚报病死猪数量骗取国家补贴,2021-2022年虚报致国家多发放补贴176万余元,2023-2024年虚报对应补贴400余万元(案发未发放)。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A明知虚报仍协助上报经费、转发资金,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
接手本案的,是2002年开始执业的律师李晖。该律师怀疑公诉机关对被告人A的罪责认定过重,决定深入查证。李晖律师逐页翻阅同案人供述,仔细比对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还对资金流转凭证进行逐笔核对。通过制作“证据比对表”,清晰呈现被告人A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分工。发现被告人A仅负责传达工作安排、上报经费申请、转发资金,未直接实施虚报行为,起次要、辅助作用。
同时,律师全面挖掘对被告人A有利的量刑情节。收集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的讯问笔录以固化坦白情节;以《认罪认罚具结书》结合庭审表现强化认罪认罚情节;提交无违法犯罪前科证明材料补充初犯情节;协助被告人A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并提交银行缴款凭证推动退赃情节落地。此外,律师明确被告人A对2021-2022年虚报行为系事后知情,2023-2024年补贴未发放属犯罪未遂。
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观点,认定被告人A为从犯,结合其多重从轻情节及犯罪未遂情况,判处被告人A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李晖律师表示,在刑事辩护领域,精细化的证据审查和情节挖掘是关键。构建更完善的证据审查体系,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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