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南京市的一起建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中,XX公司遭遇了一审败诉的困境。该公司与园林建设公司签订合同供应石材,合同履行后园林公司拖欠货款,XX公司起诉却因关键证据《结算审核表》为复印件、无法联系证人、供货数量举证不足等问题,被一审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此时,陈兵兵律师登场。他毕业于国防大学,拥有军事学、法学双学士,还有八年从军经历,曾担任司令部管理员、政治部秘书及军队律师等职务。这段经历培养了他做事干练、果断的风格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2018年加入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后,他将军事纪律与法律专业相结合,以敢于创新的精神为客户服务。
面对这起二审案件,陈兵兵律师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他深入剖析一审判决,制定了以“证据规则突破”和“对方举证责任转移”为核心的上诉策略。虽然《结算审核表》是复印件,但他强调这是园林公司项目经理在通话录音中确认的交易习惯,该录音经对方确认真实性,成为关键证据。他还援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指出原件应由园林公司掌控,在己方提供初步证据的情况下,举证责任应转移给对方。在庭审中,他敏锐地指出园林公司陈述的矛盾之处,将二审争议焦点锁定在“欠付货款的具体金额”上。最终,南京市xx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他的上诉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园林公司支付货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18826.5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除了这起合同纠纷案件,陈兵兵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也有出色表现。在刘某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中,他多次会见当事人并提交专业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意见,刘某某获取保候审并最终获不起诉决定。在陆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中,他通过两次开庭辩护,推动法院作出无罪裁判,当事人获得国家赔偿三十余万元,该案荣获南京市无罪辩护二等奖。
陈兵兵律师凭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及公司经营等领域深耕。他蝉联多年盈科总部优秀律师,荣获盈科所百名青年新锐律师奖。他以“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为执业理念,始终以客户利益为核心,在复杂案件中展现出非凡的担当与智慧。无论是企业客户还是普通民众,都能从他身上感受到可靠与激情,他也在业内赢得了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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