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XX经江苏某某木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招聘入职,担任技术厂长。工作期间出差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致右眼受伤,公司未申报工伤。徐XX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及工伤保险待遇,公司则反诉否认劳动关系。案件受理之初,徐XX的诉求主要集中在确认劳动关系和双倍工资差额,形势对他并不乐观。
这时,来自江苏的陈步青律师介入此案。陈步青律师自2022年开始执业,专注于民商事业务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劳动工伤纠纷,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他敏锐地意识到,仅围绕劳动关系和双倍工资诉讼,即便胜诉,当事人后续的工伤认定及赔偿程序仍漫长且结果不确定。
为了一揽子解决纠纷,避免当事人陷入冗长的诉累,陈步青律师果断向法庭申请变更并增加诉讼请求,要求一次性处理工伤保险纠纷,主张22万元赔偿。面对公司否认劳动关系、规避工伤责任的强硬立场,陈步青律师一方面积极收集入职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工作沟通记录、事故证明、医疗记录等证据,构建完整严密的证据链;另一方面,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阐明一次性解决不仅符合诉讼经济原则,也更有利于实现实质正义。
在庭审中,陈步青律师据理力争,清晰阐述当事人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依据,并详细说明赔偿项目及金额的计算标准。经过多轮沟通与博弈,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均表达了调解意愿。
本案经江苏省丰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徐XX各项费用20万元,并约定分期支付期限。若公司任何一期未能按时足额履行,徐XX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各半负担。陈步青律师凭借专业的分析和积极的行动,帮助徐XX成功实现了从维权僵局到获得赔偿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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