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豪律师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他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系统的专业训练,自2013年加入大成以来,一直致力于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等领域的法律工作。在刑事辩护领域,程豪律师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得到了司法机关采纳。在民商事纠纷方面,他也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了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果。
在刑事辩护领域,程豪律师成果斐然。在多起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案件中,他凭借专业能力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缓刑或实现罪轻辩护。在民商事纠纷中,他代理的多起案件为企业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如在吴某某与苏某某、南京昊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吴某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在代理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对方南京XX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中,驳回对方公司所有诉请,为中交公司免于300余万元赔偿责任。
下面来看程豪律师承办的一起典型案例——黄XX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在这起案件中,程豪律师担任被告人黄XX的辩护人。
2009年6月11日,被告单位XX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被告人黄XX占股95万元,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责经营管理,被告人戴某某占股5万元,负责公司财务工作及部分发货工作,被告人黄XX负责联系采购假冒品牌包装、防伪标签及部分记账、发货工作,被告人孙XX负责PPR管材及配件生产线生产及喷涂假冒商标,被告人孙XX负责PVC管材生产线生产及喷涂假冒商标。2018年1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协同南京市质监局对被告单位厂房及仓库进行查处,查获大量假冒管材、配件。经审计,被告单位自2014年至2018年期间,销售仿冒管材金额巨大。
黄XX的核心诉求是希望能够减轻处罚,争取缓刑。
这起案件存在多个难点。首先,涉案金额巨大,被告单位销售仿冒管材金额高达128XXXX9195.75元,这在量刑上是一个非常不利的因素。其次,现场查获大量假冒产品,证据确凿,给辩护增加了难度。再者,假冒注册商标罪在法律适用上较为严格,如何找到有利于被告人的辩护点是关键。
程豪律师采取了一系列策略。从法律依据方面,他深入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相关条款,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提出黄XX在犯罪过程中存在一些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在谈判和诉讼技巧上,他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提出黄XX具有坦白情节,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且愿意积极退赃退赔。同时,他还强调黄XX在公司经营中并非完全主导,其他被告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在这起案件中,程豪律师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准确把握法律适用,为黄XX找到了从轻处罚的法律依据。在证据组织方面,他对审计报告等证据进行了细致分析,指出其中存在的一些可以减轻黄XX责任的细节。在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中,他把握时机,及时提出有利于黄XX的辩护意见,最终成功为黄XX争取到了缓刑。
这类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具有普遍价值。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此类案件也日益增多。对于同行来说,这起案件启示我们在办理此类案件时,要深入研究法律规定,准确把握案件细节,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对于当事人来说,遇到此类案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程豪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坚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凭借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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