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案发后特别焦虑,对刑事诉讼流程和法律后果一窍不通。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委托了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的杨子兴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全权处理刑事辩护工作。
杨子兴律师接手案件后,马上开始全面梳理。他多次会见张某,详细了解案件全过程、张某的投案经过和认罪态度,还仔细查阅了公诉机关移送的全部案卷材料,对证据、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了深入分析。
杨律师确定了以从轻处罚、适用缓刑为核心的辩护思路,在法庭上提出了多项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他指出,张某具有自首法定从轻情节,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开庭时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都没异议;张某没有犯罪前科,这次的销售伪劣产品罪是非暴力性犯罪,主观恶性小,社会危险性低;而且张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规定,体现出良好的悔罪态度和守法意识,符合适用缓刑的监管条件。
同时,杨律师还引导张某开展退赃退赔工作,协助他把2万元违法获利退缴到公安机关,督促他提前预缴罚金,用实际行动展现认罪悔罪的诚意,为缓刑适用打下基础。
最终,冠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予以确认,也全部采纳了杨子兴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张某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但有自首、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等从轻、从宽情节,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性质和认罪悔罪态度,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合适,张某符合社区矫正条件。于是,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退缴的2万元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从这个案子咱们能学到,一是遇到法律问题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帮咱们维护合法权益;二是要是真的触犯了法律,主动自首、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也许能获得从轻处罚。
本案中,杨子兴律师凭借多年刑事辩护经验,精准把握案件关键。自2011年执业以来,他承办了超1000件案件,其中刑事辩护等相关案件就有800余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让他在本案中准确抓住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情节,还挖掘出无犯罪前科等酌定从轻情节,形成完整辩护体系。他不仅从法律层面辩护,还引导张某用实际行动悔罪,最终获得法院认可。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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