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XX借给被告李某某30000元,被告偿还10000元后不再还款,张XX诉至法院。一审时,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虽支持了原告本金20000元的诉求,但因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双方有明确利息约定,3000元利息诉求未获支持。案件陷入不利局面,张XX焦急万分。
这时,案件交到了来自天津津南区的张书雯律师手中。张书雯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件,在民间借贷等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她接手案件后,没有气馁,而是重新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
张书雯律师深知,要想为原告争取到更多权益,必须从证据入手。她系统地梳理了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电子证据,进一步明确了借贷事实与本金尚欠情况。同时,她在诉讼中更加清晰地明确区分了本金与利息的诉讼请求,虽然一审中利息约定因证据不足未被支持,但她决定在二审中主张法定利息。
在二审过程中,张书雯律师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法庭上进行了清晰、严谨的阐述。她强调了法定利息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为原告据理力争。
最终,二审法院认可了张书雯律师的观点,在维持本金判决的基础上,支持了原告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LPR标准计算利息的请求。原本未能获得支持的利息部分,通过张书雯律师的努力,为原告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合法权益。张XX得知结果后,心中的忧虑一扫而空,对张书雯律师充满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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