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厦门,被告人谭XX因参与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相关犯罪活动,被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罪,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争议焦点在于谭XX是否应被适用缓刑。
黄传斌律师于此时接受委托。黄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多件,尤其专精于刑事诉讼案件。本案涉及刑事辩护,黄律师丰富的刑事诉讼办案经验与本案需求高度匹配。
接案后,黄律师首先详细审查谭XX的犯罪情节,发现谭XX系案件从犯,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且无违法犯罪前科,是初犯、偶犯。凭借其丰富的刑事办案经验,黄律师意识到这些情节对于争取缓刑至关重要。之后,黄律师调查谭XX的家庭情况,了解到谭XX与配偶均涉本案,二人育有三名未成年子女需照料,家庭存在实际困难。黄律师作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及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员,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他积极与谭XX居住社区沟通,争取到社区出具社会调查,显示对其适用缓刑无社会危险性。基于这些调查结果,黄律师提交了罪轻并请求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谭XX犯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罪,缓刑执行。在结案前,黄律师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阐述对谭XX适用缓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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