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XX银行温州XX向浙江甲XX电子有限公司发放2000万元贷款,贷款到期后,该公司未足额还本付息,各保证人也未履行担保责任,银行的债权面临巨大风险。在这样的困境下,浙江杭州的戴芬芳律师介入了此案。
戴芬芳自2013年开始执业,在浙江杭州这片法律沃土上深耕多年。她是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同时担任杭州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西湖分会委员等社会职务,秉持着“忠君之事,互利共赢”的执业理念,在民事纠纷及股东纠纷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其中成功办理民事纠纷及股东纠纷相关案件200余件,尤其专精于股东纠纷、企业法律顾问案件。
面对此案,戴芬芳律师首先着手梳理授信、保证、贷款等多份合同关系。2014年XX月X日,XX银行温州XX与浙江甲XX电子有限公司签订了8000万元综合授信合同,同时乐清市XX厂、温州XX公司、刘某、王X分别签订最高额24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戴芬芳通过细致的梳理,固定了借款与担保事实,为诉讼请求提供了合法有据的支撑。
精准计算本金、利息、复利、罚息也是案件的关键。戴芬芳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准确计算出债权金额,避免了主张错误,确保银行的债权能够得到准确的认定。
此外,戴芬芳依据担保X主张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将全部责任主体纳入诉讼。这一举措最大化地保障了银行债权的实现。最终,法院判令浙江甲XX电子有限公司偿还银行本金2000万元、期内利息、逾期利息及复利,乐清市XXXX仪表九厂、温州XX公司、刘某、王X在2400万元最高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责任后可向XXX电子追偿,案件受理费、公告费也由上述被告共同承担。
在浙江杭州的法律市场中,戴芬芳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解决了银行贷款逾期这一法律实务中的难题,为客户挽回了损失,展现了卓越的法律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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