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某在某某购物公园购买了一个返租商铺,本以为能凭借此获得稳定的租金收益。然而,当约定的租期到2019年2月5日到期后,问题接踵而至。郭某某没有和开发商续签合同,但他认为开发商一直在实际使用他的铺位,便起诉要求支付2019年2月至2024年10月的租金,共计7万多元。
此时,河南览山律师事务所的冯居昊律师介入了此案。冯居昊律师执业多年,已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深耕于民商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50余件,尤其在交通事故、工伤等损害赔偿案件方面经验丰富。
冯居昊接手案件后,立即展开了细致的工作。他仔细梳理了全部证据,包括认购协议、租赁协议、付款凭证,甚至还拍了商铺现状照片。但很快他发现了问题所在,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也没有任何书面文件证明被告继续占用商铺。
庭审中,被告拿出了2019年的报纸公告、公证书等证据,证明已通知业主收回商铺或续签,且商铺所在区域长期空置、正在施工。更麻烦的是,郭某某方指认的427号商铺,和被告指认的竟然不是同一个位置。法院组织现场勘查时,负一楼正在吊顶铺地坪,原来的商铺早已拆除。
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冯居昊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他明白,在房地产领域的纠纷中,证据是决定胜负的关键。在这个案件里,没有书面合同和明确的实际占用证据,对原告非常不利。
最终,法院认定原告未能举证证明被告在合同到期后继续占用使用涉案商铺,驳回了郭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个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合同到期后,如果还想继续收租,要么续签书面合同,要么留下对方实际占用的铁证,比如对方招商的广告、商户缴纳租金的凭证、物业费缴纳记录等。
冯居昊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态度,虽然此案最终未能胜诉,但他在整个过程中展现出了对房地产领域案件的深刻理解和应对能力。他在房屋不动产领域协助客户明晰权属、防范交易风险,在建筑工程合同方面严格审查条款、减少履约纠纷,在房地产领域提供全程法律支持,助力合规经营。他的务实高效也得到了众多当事人的认可,在业内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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