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X通过暗网购买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共计115万余条,违法所得一万余元,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且情节特别严重。王X委托张琪律师担任辩护人,王X到案后如实供述、具有立功表现并全额退缴违法所得,但面对公诉机关指控,辩护难度较大。
张琪律师2017年执业,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接手案件后,他开始了细致的审查工作。首先,他逐页比对王X与暗网卖家的聊天记录,发现部分信息交易金额与指控的违法所得存在出入,通过与银行流水交叉验证,确定了实际违法所得数额,这一发现为后续从轻量刑辩护提供了依据。
接着,张琪律师调取王X的通讯记录,锁定他向警方提供立功线索的具体日期,经过与警方的办案记录核对,证实了王X立功行为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强化了从轻处罚的情节。
庭审中,张琪律师凭借比对过上千份电子证据的经验,针对证据的关联性和合法性提出质疑。同时,他作为双证律师、合伙人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重点围绕被告人具有立功、坦白、全额退赃、自愿认罪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提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王X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作案工具予以没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虽然王X因情节特别严重未获减轻处罚及适用缓刑,但张琪律师的辩护工作让法院充分考虑了从轻情节,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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